各区县人民政府、管委:
根据日照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开展2017年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作专项督导的通知》(日教督字〔2017〕3号)和关于转发《山东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做好迎接国家对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复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日教督字〔2017〕4号)要求,决定对“全面改薄”工作和迎接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复评工作(以下简称“两项工作”)进行专项督导,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督导时间
11月8日东港区、岚山区;11月9日莒县、五莲县;11月10日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山海天旅游度假区。
二、人员分工
本次督导由肖敬民、朱传国、李慎志带队,分二个检查组开展工作。每个检查组内设综合组、经费组、办学条件一组、办学条件二组、办学条件三组五个工作组,工作组成员从市教育局、财政局、人社局等部门抽调。
三、督导流程
各区县人民政府、管委汇报“两项工作”情况,到教育、财政等部门查阅相关档案资料。每个区县抽查3所小学、3所初中,2个教学点实地验证。
四、纪律要求
请被督导单位在督导过程中实事求是地提供有关材料(区县提供自评报告、抽查学校提供自评表),严禁弄虚作假;督导期间,严格执行八项规定精神有关要求。
附件. “两项工作”专项督导工作安排表
2017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