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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市幼儿园收费标准
2017-08-15
 

 

 

日照市物价局 bet365特点 日照市财政局

关于规范我市幼儿园收费管理的通知

 日价费发〔201353

 

各区县物价局、教育局、财政局,市直各幼儿园:

 为促进我市学前教育事业健康发展,规范幼儿园收费行为,保障受教育者和幼儿园的合法权益,根据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贯彻实施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价费发〔201293号)规定,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对我市幼儿园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进行调整规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范幼儿园收费项目

  幼儿园收费项目统一规范为保育教育费(以下简称保教费)、住宿费和经省政府批准的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        

 (一)保教费、住宿费。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批准的公办和民办全日制、寄宿制、半日制幼儿园及小学附设的学前班、幼儿班(以下简称幼儿园)可按规定向幼儿收取保教费,对在幼儿园住宿的幼儿可以收取住宿费。

(二)服务性收费、代收费。服务性收费指幼儿园在完成正常保教任务外,经幼儿家长自愿选择,为在园幼儿提供服务而收取的伙食费、校车接送费。代收费指幼儿园为方便幼儿在园生活,在幼儿家长自愿的前提下,为提供服务的单位代收代付的意外伤害保险费、床上用品费。

 1.伙食费。幼儿园为在园幼儿生活提供伙食的,可收取伙食费(含营养点费)。

 2.校车接送费。坚持自愿原则,由幼儿园和家长签订协议,明确收费标准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

3.意外伤害保险费。个人自愿加入并由幼儿园代收代付的意外伤害保险费用。

4.床上用品费。新生入园时,幼儿园统一配置、一次性收取的由家长自愿选择的被褥及床单、被套等床上用品费用,按实际进价收取。

幼儿园除收取保教费、住宿费及服务性收费、代收费外,不得再向幼儿家长收取其他费用。幼儿园不得在保教费外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兴趣班、课后培训班和亲子班等特色教育为名向幼儿家长另行收取费用,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幼儿家长收取与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捐资助学费、建校费、教育成本补偿费等费用。

 二、调整幼儿园收费标准

(一)全市公办幼儿园保教费、住宿费实行按类别等级收费。凡已经审批注册但未经评定类别的公办幼儿园,由幼儿园提出申请,报同级物价、财政、教育部门按不高于市级三类园标准制定临时收费标准。

 全市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调整为:省级实验、示范幼儿园380/.月,市级示范幼儿园300/.月,市级一类幼儿园245/.月,市级二类幼儿园200/.月,市级三类幼儿园170/.月。莒县、五莲县区域内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可适当下浮,具体收费标准由当地物价、财政、教育部门制定。

 (二)东港区、岚山区、日照经济开发区、山海天旅游度假区、日照国际海洋城区域内实行寄宿制的公办幼儿园住宿费由市教育局提出意见,报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审批。

莒县、五莲县区域内公办幼儿园住宿费标准,由当地教育部门提出意见,报当地物价、财政部门审批。

(三)民办幼儿园保教费、住宿费标准由幼儿园根据办园成本、办园质量和教育部门批准的等级等情况合理确定,按照隶属关系报各区县物价、教育部门备案,并经物价部门收费公示审核后执行。幼儿园申请备案应当填写《民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备案表》(附件1),并提交相关材料。东港区、岚山区、日照经济开发区、山海天旅游度假区、日照国际海洋城区域内享受政府财政补助(包括政府购买服务、减免租金和税收、以奖代补、派驻公办教师、安排专项奖补资金、优惠划拨土地等)的民办幼儿园,保教费、住宿费可在公办幼儿园相应类别收费标准基础上最高上浮30%

(四)省级十佳幼儿园保教费可在省级实验、示范幼儿园保教费标准基础上适当上浮,上浮幅度不得超过15%

三、幼儿园收、退费方式及资助、报销政策

(一)幼儿园保教费、住宿费按月收取。幼儿入园后退(转)园的,保教费、住宿费按月计退,当月入园时间15天及以下的,按半个月退费,超过15天的,不退费;伙食费按剩余天数计退。根据幼儿考勤情况,幼儿因故一个月未入园的,幼儿园可按50%收取保教费,其他费用不得收取。

(二)伙食费按月收取,按月结清,多退少补。幼儿园应于次月15日前向家长公布收支情况。意外伤害保险费按年收取,床上用品费在幼儿入园时一次性收取。

(三)幼儿园收费报销办法按照市财政、教育、物价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四)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幼儿、孤儿和残疾幼儿收费减免和资助政策按照省财政、教育、民政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四、加强幼儿园的收费审批和备案管理

(一)制定或调整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由市教育局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政府投入、生均保育教育成本、办园质量和群众承受能力等实际情况提出意见,经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审核,报市政府批准后执行。

(二)民办幼儿园调整保教费、住宿费收费标准,原则上应于秋季开学前两个月将有关材料分别报送当地教育、物价部门办理备案手续,未按时报备的,当年不予受理。民办幼儿园将保教费、住宿费标准报有关部门备案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1.幼儿园有关情况,包括幼儿园名称、地址、法定代表、法定登记证书以及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办园许可证;

 2.制定收费标准的具体成本列支项目,包括教职工工资、津贴、补贴及福利、社会保障支出、公务费、业务费、修缮费、固定资产折旧费等正常办园费用支出。不包括灾害损失、事故、经营性经费支出等非正常办园费用支出;

 3.幼儿园教职工人数、在园幼儿人数、生均保育教育成本、固定资产购建情况等;

 4.物价、教育、财政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三)公办幼儿园收取保教费、住宿费,应到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按照财务隶属关系使用财政部门印(监)制的财政票据。民办幼儿园收取保教费、住宿费,要按规定使用税务机关统一印制的税务发票。除升类评级外,民办幼儿园收费标准经物价部门备案后,三年内不得再做调整。幼儿园调整(备案)后的收费标准应向幼儿家长进行公示告知后执行。民办幼儿园应根据办园条件,据实备案收费标准,不得虚高申请备案。民办幼儿园未按照备案收费标准执行,采取折扣、降价等多种方式招生的,要以合同约定的方式与幼儿家长签订协议,明确收费方式、收费标准、收费期限等内容。

(四)各级各类幼儿园要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认真填写《幼儿园收费公示表》(附件2),报经物价部门审核后,在幼儿园醒目位置公示幼儿园性质、办园类别、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价格投诉举报电话等相关内容,自觉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本通知适用于全市各级各类幼儿园,自201312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161130日。日照市物价局、日照市财政局、bet365特点《关于调整幼儿园、托儿所收费标准的通知》(日价费发〔200462号)同时废止,日照市物价局、bet365特点 、日照市财政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日价费发〔201256号)有关规定同时停止执行。

   附件:1.民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备案表(略)

         2.幼儿园收费公示表(略)

                                2013118

 

日照市物价局 bet365特点 日照市财政局

关于规范我市幼儿园收费管理的通知

 日价费发〔201353

各区县物价局、教育局、财政局,市直各幼儿园:

 为促进我市学前教育事业健康发展,规范幼儿园收费行为,保障受教育者和幼儿园的合法权益,根据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贯彻实施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价费发〔201293号)规定,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对我市幼儿园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进行调整规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范幼儿园收费项目

  幼儿园收费项目统一规范为保育教育费(以下简称“保教费”)、住宿费和经省政府批准的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        

 (一)保教费、住宿费。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批准的公办和民办全日制、寄宿制、半日制幼儿园及小学附设的学前班、幼儿班(以下简称“幼儿园”)可按规定向幼儿收取保教费,对在幼儿园住宿的幼儿可以收取住宿费。

(二)服务性收费、代收费。服务性收费指幼儿园在完成正常保教任务外,经幼儿家长自愿选择,为在园幼儿提供服务而收取的伙食费、校车接送费。代收费指幼儿园为方便幼儿在园生活,在幼儿家长自愿的前提下,为提供服务的单位代收代付的意外伤害保险费、床上用品费。

 1.伙食费。幼儿园为在园幼儿生活提供伙食的,可收取伙食费(含营养点费)。

 2.校车接送费。坚持自愿原则,由幼儿园和家长签订协议,明确收费标准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

3.意外伤害保险费。个人自愿加入并由幼儿园代收代付的意外伤害保险费用。

4.床上用品费。新生入园时,幼儿园统一配置、一次性收取的由家长自愿选择的被褥及床单、被套等床上用品费用,按实际进价收取。

幼儿园除收取保教费、住宿费及服务性收费、代收费外,不得再向幼儿家长收取其他费用。幼儿园不得在保教费外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兴趣班、课后培训班和亲子班等特色教育为名向幼儿家长另行收取费用,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幼儿家长收取与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捐资助学费、建校费、教育成本补偿费等费用。

 二、调整幼儿园收费标准

(一)全市公办幼儿园保教费、住宿费实行按类别等级收费。凡已经审批注册但未经评定类别的公办幼儿园,由幼儿园提出申请,报同级物价、财政、教育部门按不高于市级三类园标准制定临时收费标准。

 全市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调整为:省级实验、示范幼儿园380/.月,市级示范幼儿园300/.月,市级一类幼儿园245/.月,市级二类幼儿园200/.月,市级三类幼儿园170/.月。莒县、五莲县区域内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可适当下浮,具体收费标准由当地物价、财政、教育部门制定。

 (二)东港区、岚山区、日照经济开发区、山海天旅游度假区、日照国际海洋城区域内实行寄宿制的公办幼儿园住宿费由市教育局提出意见,报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审批。

莒县、五莲县区域内公办幼儿园住宿费标准,由当地教育部门提出意见,报当地物价、财政部门审批。

(三)民办幼儿园保教费、住宿费标准由幼儿园根据办园成本、办园质量和教育部门批准的等级等情况合理确定,按照隶属关系报各区县物价、教育部门备案,并经物价部门收费公示审核后执行。幼儿园申请备案应当填写《民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备案表》(附件1),并提交相关材料。东港区、岚山区、日照经济开发区、山海天旅游度假区、日照国际海洋城区域内享受政府财政补助(包括政府购买服务、减免租金和税收、以奖代补、派驻公办教师、安排专项奖补资金、优惠划拨土地等)的民办幼儿园,保教费、住宿费可在公办幼儿园相应类别收费标准基础上最高上浮30%

(四)省级十佳幼儿园保教费可在省级实验、示范幼儿园保教费标准基础上适当上浮,上浮幅度不得超过15%

三、幼儿园收、退费方式及资助、报销政策

(一)幼儿园保教费、住宿费按月收取。幼儿入园后退(转)园的,保教费、住宿费按月计退,当月入园时间15天及以下的,按半个月退费,超过15天的,不退费;伙食费按剩余天数计退。根据幼儿考勤情况,幼儿因故一个月未入园的,幼儿园可按50%收取保教费,其他费用不得收取。

(二)伙食费按月收取,按月结清,多退少补。幼儿园应于次月15日前向家长公布收支情况。意外伤害保险费按年收取,床上用品费在幼儿入园时一次性收取。

(三)幼儿园收费报销办法按照市财政、教育、物价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四)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幼儿、孤儿和残疾幼儿收费减免和资助政策按照省财政、教育、民政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四、加强幼儿园的收费审批和备案管理

(一)制定或调整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由市教育局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政府投入、生均保育教育成本、办园质量和群众承受能力等实际情况提出意见,经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审核,报市政府批准后执行。

(二)民办幼儿园调整保教费、住宿费收费标准,原则上应于秋季开学前两个月将有关材料分别报送当地教育、物价部门办理备案手续,未按时报备的,当年不予受理。民办幼儿园将保教费、住宿费标准报有关部门备案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1.幼儿园有关情况,包括幼儿园名称、地址、法定代表、法定登记证书以及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办园许可证;

 2.制定收费标准的具体成本列支项目,包括教职工工资、津贴、补贴及福利、社会保障支出、公务费、业务费、修缮费、固定资产折旧费等正常办园费用支出。不包括灾害损失、事故、经营性经费支出等非正常办园费用支出;

 3.幼儿园教职工人数、在园幼儿人数、生均保育教育成本、固定资产购建情况等;

 4.物价、教育、财政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三)公办幼儿园收取保教费、住宿费,应到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按照财务隶属关系使用财政部门印(监)制的财政票据。民办幼儿园收取保教费、住宿费,要按规定使用税务机关统一印制的税务发票。除升类评级外,民办幼儿园收费标准经物价部门备案后,三年内不得再做调整。幼儿园调整(备案)后的收费标准应向幼儿家长进行公示告知后执行。民办幼儿园应根据办园条件,据实备案收费标准,不得虚高申请备案。民办幼儿园未按照备案收费标准执行,采取折扣、降价等多种方式招生的,要以合同约定的方式与幼儿家长签订协议,明确收费方式、收费标准、收费期限等内容。

(四)各级各类幼儿园要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认真填写《幼儿园收费公示表》(附件2),报经物价部门审核后,在幼儿园醒目位置公示幼儿园性质、办园类别、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价格投诉举报电话等相关内容,自觉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本通知适用于全市各级各类幼儿园,自201312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161130日。日照市物价局、日照市财政局、bet365特点《关于调整幼儿园、托儿所收费标准的通知》(日价费发〔200462号)同时废止,日照市物价局、bet365特点 、日照市财政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日价费发〔201256号)有关规定同时停止执行。

   附件:1.民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备案表(略)

         2.幼儿园收费公示表(略)

                                2013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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